六、参赛者的权利和义务
1.设计稿必须为原创稿,不得抄袭他人作品,否则后果自负。
2.参赛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,参赛者请自行备份。
3.获奖项目设计稿知识产权归大奖赛主办单位所有,作品如已申请专利请不要投稿,并且严禁一稿多投,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。
4.作品如被企业采纳应用,将优先邀请设计者继续深入设计,报酬另计。
七、征稿要求
1.本次大奖赛主题产品以组为单位,共有二组,不成组的稿件为无效作品。参赛者可以选择其中一组主题产品进行设计,也可以多组一起设计。参赛者可每组多款投稿,但每一组主题产品只取其中最高分的一款获奖。参赛作品可以个人独立创作,也可以多人合作创作。
2.本次大赛每一组主题产品中,有多项不同类型的具体产品。要求参赛者在对每一项产品进行设计的同时,更着重于每组产品的群体形象和设计风格的统一:
1) 产品设计风格的统一(指产品造型、局部构件、细节特征的设计特点能在不同产品中同时反映出来)
2) 按参赛资料中指定的色彩搭配比例设计(A组产品以白色为主、蓝色为辅,共性元素色彩自由发挥。B组产品色彩自由选择。)
3) “上海电气”铭牌、生产企业厂牌及产品型号标牌的相互关系及表达形式处理的统一。(“上海电气”铭牌已定型,光盘中提供,生产企业厂牌及产品型号标牌要求与铭牌协调、配套设计。)
3.作品要体现上海装备产品的大气、稳重、简洁、明快,具有时代感,反映“上海电气”品牌形象。
4.参赛作品应提供下列设计图:
主题产品A组共性特征效果图(特写)、整机效果图,统一的形象规范设计要素可在效果图旁边加以说明,A组或B组的每个3D设计内容都打印一幅,每组共计3幅。为了评审公正,稿件统一用A3纸彩色打印,采用专用彩色喷墨纸或照相纸打印,一律不准裱板,使用其他尺寸纸张的稿件一律视为无效稿,打印稿和原文件(刻入光盘)同时递交。
- A组或B组的产品整机6面图(正视、后视、左视、右视、俯视、仰视)不要注明尺寸,要求采用普通A4纸,每张打印二个视图,每组的一个内容共3张(6个视图),每组共计9张,6面图用线条表示,不必标尺寸,按参赛资料光盘中示范图例制作,导入WORD格式,同一产品六面图大小比例必须统一规范,黑白打印一份,并与作品同时刻入光盘递交,该6面图纳入作品的评分标准范围。
- 整机或主要部位设计创意说明。可附在相关图纸上。
- 所有设计稿及建模原文件均需刻成光盘。
5、为保证评选的公正性及画面效果,作品上不得标注作者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其他与作品无关的标记符号。
八、奖项设置
金奖:2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0000元(含税)
银奖: 4项(其中A组3项)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(含税)
铜奖: 15项(根据有效作品比例分配)每项奖金人民币2000元(含税)
入围奖:30项(根据有效作品比例分配)每项奖金人民币1000元
以上奖项除了奖金外,还颁发获奖证书。
另外,为鼓励各高等院校、企业、科研设计单位关心和支持大奖赛,根据投稿率及获奖率,本次大赛特设优秀组织奖,优秀组织奖奖项及奖金如下:
一等奖1项奖金人民币10000元(含税)
二等奖2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(含税)
三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000元(含税)
九、评选原则
1. 体现上海电气产品形态特征的共性元素统一性、创新性、时尚性、实用性。(70%)
2. 制造工艺的合理性、可行性。(10%)
3. 设计稿的形象、色彩、清洁、图面表达效果等。(10%)
4. 六面图制作的完整性和标准性。(10%)
十、组织形式
在上海电气集团领导下,成立大奖赛评委会及大奖赛秘书组。
1、大奖赛评委会
-评委会由工业设计及工程技术专家组成。
-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评选。
2、大奖赛秘书组
- 负责处理大奖赛日常事务工作。
- 大奖赛秘书组设在上海电机学院。
十一、获奖作品公布方法
获奖作品在《设计在线》、《上海电气中央研究院》和《上海电机学院》网站公布,并由大奖赛秘书组通知作者本人。
获奖作品将在11月份第2006’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展出,并初步考虑在博览会期间举行颁奖仪式。领取证书、奖金等事宜将由大奖赛秘书组将与获奖者联系。
十二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郑明耀 薛卉 张无波
电话:021—63042097,021—53019900转3012
传真:021—63042097,021—63053843
地址:上海市卢湾区蒙自路360号(上海电气中央研究院)
邮编:200023
联系人:刘军 姜雪梅
地址:上海市文井路88号(上海电机学院)
邮编:200245
电话:021-34051375021-64306661-3044
传真:021-34051375
E-mail:zmtsec@sina.com,dianqibei@126.com